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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5月1日起禁止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設排污口
日期:2025-02-07 0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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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5月1日起禁止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設排污口:湘江庫區是長沙市民的“水缸子”。記者近日從市水務局獲悉,《長沙市湘江庫區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長沙嚴禁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設置排污口;禁止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新建、改建、擴建與供水設施和保護水源無關的建設項目;禁止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從事可能污染飲用水水體的活動。
《辦法》要求,庫區內的水上旅游、游船準入、水上運動、躉船停泊等可能對庫區供水**、防洪**、航運**和水生態**造成重大影響的行政許可事項,受...
長沙5月1日起禁止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設排污口:湘江庫區是長沙市民的“水缸子”。記者近日從市水務局獲悉,《長沙市湘江庫區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長沙嚴禁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設置排污口;禁止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新建、改建、擴建與供水設施和保護水源無關的建設項目;禁止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從事可能污染飲用水水體的活動。
《辦法》要求,庫區內的水上旅游、游船準入、水上運動、躉船停泊等可能對庫區供水**、防洪**、航運**和水生態**造成重大影響的行政許可事項,受理行政許可的單位,應當在許可決定作出前,及時報告庫區管理委員會。庫區管理中涉及庫區經濟社會發展全局、社會涉及面廣、專業性強、與人民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行政決策事項,應當采取座談會、論證會、聽證會等方式廣泛聽取社會公眾和有關專家的意見。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對庫區內的違法行為進行舉報。
同時,在庫區內禁止建設妨礙行洪的建筑物、構筑物,傾倒垃圾、渣土,從事影響河勢穩定、危害河岸堤防**和其他妨礙河道行洪的活動;禁止使用炸魚、毒魚、電魚等破壞漁業資源的方法進行捕撈;禁止在禁漁區、禁漁期進行捕撈;禁止擅自在河道灘地存放物料、修建廠房或其他建筑設施;禁止任意侵占、砍伐或者破壞護堤護岸林木;禁止從事食品加工等污染水體的活動;禁止從事擺攤設點等經營活動;禁止種植農作物;禁止經營性餐飲;禁止放牧、養殖;禁止采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