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鹽廢水利用需要算清三本經濟賬
高鹽廢水利用需要算清三本經濟賬:分鹽處理與資源化利用是高鹽廢水零排放的關鍵,2019年11月7日,在山東濟南召開的高鹽廢水零排放與分鹽產品資源化利用(喬發)論壇上,從經濟學思維的視角達成共識,高鹽廢水要算好三本經濟賬,構建起運作模式,實現綠色生產轉變和分鹽產品資源化利用。
經濟賬一:收集與處理
高鹽廢水的收集和處理一般分為集中式處理與分質處理兩種形式。在我國傳統污水治理過程中,集中式處理長期占據主導地位,并在一定時期、一定程度上發揮了重要作用,比如某些廢水通過與其他廢水的混合實現了稀釋甚至互相中和。但對于絕大多數高鹽化工污水來說,由于其本身具有成分復雜、波動性大、毒性大等特點,因此集中收集、粗放式處理更多的時候反而會將這些特點進一步疊加強化,使得污水*終處理難度也進一步增大,同時治理費用畸高;因此,單純的集中式處理難以滿足社會的發展及環保要求;因此對于多流股的廢水,一般需要根據各流股所含污染物質或鹽分的不同,通過合理工藝設計,從源頭進行合理分類、收集,這樣以來不但可以降低廢水的處理難度、降低運行成本,而且對水、鹽及有機物的*終資源化利用是個非常重要的前提。中國環科院污染控制中心吳昌永主任提出,建立全過程控制技術思路,源頭削減、過程控制、末端治理,要在“使用、產生-回收、處理-排放”的整個過程中不同環節實施有毒有機物減排,降低污染物減排成本。
經濟賬二:零排放與危廢風險
隨著國家對于環保要求的日益重視,在很多企業的環評報告中,高含鹽廢水的*終處理都描述為“零排放”或者“近零排放”。然而,對于"零排放"的理解,很多企業之前片面的認為只要將廢水完全回收實現水的"零排放"就算是達到了廢水的處理目的。在這樣的指導思想下,水雖然一定程度上進行了資源化回收利用,但廢水中的各種鹽分大多數情況下卻*終與其他有機物甚至有毒物質等濃縮后一起形成了更難處理的固體危廢,而作為固體危廢的這些物質,其高昂的處理費用甚至遠超過了前工序廢水處理的總運行成本,形成了壓在企業頭上的另一座大山。高鹽廢水固體鹽的技術經濟可行的處置路線較少,固體鹽面臨出路問題,山東省環科院檢測與評估中心主任曹大勇認為,優化生產工藝,從源頭降低鹽量及混鹽產生量,尋找替代工藝,從源頭降低鹽的產生量;尋找原料替代,盡量在未端只出一種鹽,減少混鹽的產生量。根據相關政策,確定副產鹽的處置或利用途徑,椐此選擇合理的處理和精制工藝,確保環境**,如副產鹽僅是做為廢物,采用填埋等處置手段處置,則不需要對副產鹽進行精制、分鹽;如綜合利用或做產品,根據用途,則要進行分鹽、精制。
經濟賬三:純度與外排雜鹽量的平衡
關于*終鹽分的純度與外排雜鹽量的平衡問題,一般來講,在工藝合理的條件下,要得到純度更高的鹽則意味著需要外排更多的雜鹽母液,如果雜鹽母液的處理成本及*終雜鹽固體的處置成本過高,則意味著單純提高鹽產品純度付出了更高的雜鹽處理代價,因此分鹽工藝是否合理從經濟角度來講并不是得到的鹽的純度越高越好,而是取一個相對合理的鹽的純度,盡量減少外排母液的處理量防止造成*終合計成本的增加。中國工業環保促進會常務副會長李英冀指出,實現高含鹽廢水近零排放,做好分鹽產品資源化利用,當前需要解決高鹽廢水技術瓶頸,降低高含鹽廢水處理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