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水淡化產業發展試點單位名單(**批)
日前,國家發改委印發《關于公布海水淡化產業發展試點單位名單(**批)的通知》,其中浙江舟山市和深圳市入選海淡試點城市,天津濱海新區、河北滄州渤海新區入選試點園區,浙江鹿西鄉(島)入選試點海島,杭州水處理技術研究開發中心入選海淡產業基地,天津國投津能發電為海淡供水試點,甘肅慶陽市環縣為苦咸水淡化試點。
2015年國內將建20個海淡試點城市
“海水淡化對于我國沿海城市來說,是解決水資源問題的一個有效措施,也是發展的必然趨勢。” 國家海洋局天津海水淡化與綜合利用研究所總工程師阮國嶺曾表示。據《關于加快發展海水淡化產業的意見》,到2015年,國內將創建20個海水淡化試點城市(工業園區、海島)。
據悉,“十二五”期間,海水淡化投資總額將達210億元,海水淡化產業作為戰略性新興產業,有望進入高速發展期。《中國水業市場研究(2013版)》數據顯示,截止2011年,中國海水淡化總能力約64.3萬立方米/日。從海水淡化裝置的區域分布來看,截止2010年底,海水淡化裝置數量*為集中的地區是浙江和山東,兩省之和占國內總數比的超過50%。遼寧、河北、天津也都是海水淡化項目數量較多的地區。
政策頻出 護航海水淡化城市試點工作
2012年2月,國務院辦公廳發布 《關于加快發展海水淡化產業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指出我國將組織開展海水淡化城市(工業園區、海島)試點工作,在有條件的城市(工業園區、海島),進行海水淡化水作為公共用水補充的技術、工藝、標準和管理等試點工作,到2015年,國內創建20個海水淡化試點城市(工業園區、海島)。選擇居民較多、淡水匱乏、關系國家海洋權益的海島作為海水淡化示范海島,將海水淡化水作為這些海島新增供水的**水源。鼓勵結合地區特點,建設以海水淡化水作為重要水源的示范工業園區。
為貫徹落實《意見》精神,2012年5月,國家發改委發布《關于開展海水淡化產業發展試點示范工作的通知》,其中要求海水淡化試點城市(工業園區、海島)須具備開發應用海水淡化水的條件,或在海水淡化技術研發、裝備制造、原材料生產、工程設計建設和應用等方面已有一定的基礎。
2012年12月,國家發改委發布《海水淡化產業發展“十二五”規劃》,對創建海水淡化試點再次做了表述,提出在沿海缺水地區,選擇若干個城市(含海島和工業園區,下同)開展海水淡化試點。創建海水淡化試點城市,要積極推動海水淡化水的應用,城市新增用水優先使用海水淡化水,優化用水結構;在保障公共飲用水**的前提下將海水淡化水作為市政供水的一個新的選項;大力發展海水淡化產業。
文章來源:中國水網